这一年多来,她除了定期跟父母子默发邮件报平安外,唯一的联系便是安德鲁。
在异国他乡,见到一个熟人,那种感觉是不言而喻的。安德鲁轻轻地揽住了她纤弱的肩膀,依旧是一句:“HI,伊莎贝拉。”他的声音低低颤颤在空气中摇曳,沙哑性感。
安德鲁陪她随行随逛的呆了几天,离开前的那一晚,两人一起在一个露台上用餐,可俯瞰博斯普鲁斯海峡夜色。亦有轮船汽笛声遥相呼应的传来,仿佛是月下最美的笛声。
犹记得她二十四岁生日那晚,孙平华与她烛光晚餐,也是在类似的一个露台上,远眺半个城的璀璨红尘,阡陌繁华。
那一晚,孙平华拥着她,不停地唤她:“娉婷,娉婷,我爱你。”可是那个说着爱她的人呢,到头来却一直不肯娶她,甚至背着她与相亲对象默默来往。
十年了,她与他十年了。
她跟他再走不下去了!
一段感情,不是结婚就是分手!哪里还会有第三种选择!
她再不是初见他时的那个女孩子了,青春飞扬,貌美无双,整个世界仿佛都在她脚下。
到底是他变了呢?还是她变了?
于娉婷自己也不知道。
孙平华,今天是我三十四岁生日,你记得吗?!
可能是她喝得有些多了,头晕晕沉沉的,一低头,泪便坠落了下来,眼前越来越模糊。
亦或者是这个陌生的国度,这个陌生的城市,叫人感觉到那么的安全,让她可以肆无忌惮地大哭一场。
安德鲁搀扶上车,吩咐司机:“开车。”一低头,那个靠着他的人儿却已经泪流满面了,她喃喃地唤着一个人的名字:“平华,平华……”
这肯定是她心爱人的名字吧。安德鲁凝视着她,黯黯地想。
娉婷醒来的时候是在第二天的中午,抬眼便瞧见了安德鲁衣衫整齐地坐在对面的沙发上,大约是发现了她的动静,温柔地起身相询:“你觉得怎么样?”
午后的明媚阳光,透着窗帘,张狂地照扑进来。
在那一天,她把自己与孙平华的故事告诉了他:“安德鲁,因为爱,所以很多时候我们女人愿意做一个爱情里头的傻子。可是,终于还是明白,到了不得不离开的时候。我不能再傻下去了……”
她陷在柔软的沙发里,用一种极轻极轻地语调开了口,幽幽地,仿佛在述说旁人的故事。安德鲁一直保持着一个姿势坐在她对面,此时忽地开口:“不。伊莎贝拉,你不是傻子,他不懂得珍惜你,他才是个彻头彻尾的傻子。”
安德鲁话里头的坚定让于娉婷慢慢地抬头。却见安德鲁倏地起身,单膝向她下跪:“伊莎贝拉,我爱你。请你嫁个我好吗?”
于娉婷愣住了。因为人美,她遇到过很多不可思议的告白,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这样子莫名其妙地求婚。
于娉婷一时有些搞不清状况。明明数分钟前,她还在跟他讲诉自己与孙平华之间的故事。此刻,整件事情怎么会急转直下,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的呢?!
安德鲁深邃的眼眸里头露出自信迷人的笑容:“伊莎贝拉,你不说话,我就当作你答应了。”他伸过来,握住了她的手:“走,我们去一个地方。”
安德鲁牵着着她的手,进了酒店附近的一家珠宝店,选了一对戒指后,又直奔离他们最近的小教堂。
就这样的,她与安德鲁闪婚了!
于娉婷后来每次想来,都觉得那么地不可思议。
她当时其实完全可以拒绝的,但是她没有。孙平华不知道,她真的已经老了,老到已经渴望婚姻和孩子了。每次看到子默和江修仁一家,她总是羡慕地紧。特别是粉嫩可爱的多多,她每次都恨不得抢过来。
她没有爱上安德鲁,但是她不讨厌他,甚至也有一点喜欢,所以她愿意一试。
婚后第一年,在安德鲁三十六岁生日,娉婷只送了他一条手编的红绳,亲自帮他绑在手腕上。她渐渐地习惯了有安德鲁陪伴的日子,云淡风轻,温柔相眠。
婚后第二年,回国的时候,在子默家遇到了孙平华。听见她介绍孙平华名字的时候,安德鲁湛蓝的眸光微动,很显然他清楚地知道眼前的这个人是谁,可是他装作什么都不知道。含笑地伸手,绅士的问候,仿佛真的是见到了一个她的旧朋友而已。
于娉婷永远记得她那一年的生日,安德鲁吻着她的额头,轻轻地对她说:“伊莎贝拉,以后的日子,你有我。只要你愿意,你可以在我的世界里安静或者疯狂的放肆。”
那一刻,她不是不感动的。
感情或许就是在这样的不经意间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。从一点点的喜欢,最后变成了浓墨重彩的爱。
但她仍然是不知的。她一直觉得自己还没有忘记孙平华。
十年的感情啊。哪怕她从不刻意回忆,但还是会在不经意间想起。想起曾经他对她的好,对她的坏,想起两人间所有发生过的一切。
一直到安德鲁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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